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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制度

一、业务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托管提交资料
一、 托管企业应提交资料:
由托管企业向吉林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提出登记托管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1、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
2、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
3、非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4、公司最近一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最新公司章程;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指定办理业务人的授权委托书)
10、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股东名册; 
12、双方签订股权托管协议(一式三份);    
13、托管中心要求应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 托管企业股东应提交:
法人股东:
1、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机构代码证;
6、填写《股东登记表(机构)》可下载(注:每位股东单位法人代表准备一张清晰的有效的身份证复件印,登记表股数上面加盖公章);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登记表(自然人)》(可下载)。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提交资料
一、托管企业应提交资料:
由托管企业向吉林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提出登记托管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1、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托管中心提供样本,可下载);
2、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可下载);
3、非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可下载);
4、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的批准文件(2005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章)2006年1月1日以后设立的,需提交工商核准资料,盖工商查询章);     
5、公司最近一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最新公司章程;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指定办理业务人的授权委托书);     
1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股东名册; 
13、双方签订股权托管协议(一式三份);     
14、托管中心要求应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托管企业股东应提交:
法人股东:
1、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填写《股东登记表(机构)》可下载(注:每位股东单位法人代表准备一张清晰的有效的身份证复件印,登记表股数上面加盖公章);
自然人股东: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登记表(自然人)》(可下载)。
说明:凡提交材料为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

二、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2楼

    电话:0431-85371891

登记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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