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 于 年 月 日在吉林省文化产权交易所举行的项目竞价会上,通过网络竞价,竞得下列标的,现双方签订本成交确认书予以认可,并就其它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成交标的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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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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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 ¥: 元 | 大写: | ||
竞价佣金 | ¥: 元 | 大写: | ||
应付总金额 | ¥: 元 | 大写: | ||
二、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买受人同意将网络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转为成交价款。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剩余成交(总)金额及佣金,共计人民币: 元。
三、买受人逾期不付清价款,视为自动放弃,吉林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标的再进行转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支付再次竞价低于前次竞价成交价的差额及前次竞价双方的竞价佣金。
四、成交的标的由出卖人负责交付,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即可在 年 月 日前向出卖人提取成交的标的。逾期30日以内未提取的,每逾期一天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成交价0.1%的保管费;超过30日仍未提取的,吉林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经出卖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标的再进竞价转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支付再次竞价低于前次竞价成交价的差额及前次竞价双方的竞价佣金。
五、出卖人到期不能交付成交标的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买受人支付成交价0.1%的违约金。
六、买受人提取成交标的同时,应对标的进行认真验收,如发现与资料不符,或有数量差异的,应于提货时提出。
七、买受人如要求对其身份进行保密的,应予以保密。
八、未尽事宜以《********项目网络竞价承诺函》、《**********项目网络竞价须知》等网络竞价文件为准。
九、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买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供的文件和材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以下为签字页)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吉林省文化产权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时间:



















